,但是李轩却是坚决镇压,丝毫都不给他们希望。
而现在,李轩却是觉得还不够!
大唐王朝正在和明王朝打仗,需要集中一切力量打仗。
这就需要更多的军费,更多的枪炮,乃至更多的粮食!
六月二十六日,李轩召开了内阁会议,没有经过任何的讨论,直接宣布,把审判权力从法务部剥离,然后设立皇家法院。
这个机构一听名字就知道不简单!
因为这是大唐王朝里第二个被冠以‘皇家’前缀的机构,虽然说第一个带皇家前缀机构的皇家科学院并没有什么鸟用,但是这个皇家法院却是不一样,因为李轩赋予了该机构司法审判权!
一切民事、刑事案件的审判权力,将会通通交给皇家法院审理,并且规定,皇家法院的工作不受内阁以及各地方衙门的干涉,直接向皇帝负责。
这是一个和枢密院、海军统帅部、督察院、翰林院一样,又一个向李轩直接负责的权力机构。
并规定皇家法院要把分支机构开设到县一级,独立办公!
紧接着又是宣布,今后:巡警部、督察院、皇家法院这三家独立司法机构的人员升迁,只能是在本机构内进行,不得转调其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