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地,包括不限于贸易站、殖民地等,全部都属于大唐王朝的直属领土,由大唐王朝直接派遣官员管辖、收税!
因此,最重要的征税权力,依旧是属于至高无上的税部!
当然了,更加重要的是,该公司拥有了独家进行西洋海上贸易的许可,许可范围包括主要是马六甲以西区域,包括印度、西亚、非洲、欧洲地区,独家许可只包括海上贸易,西亚、印度地区通过陆地进行贸易,不在独家垄断范围之内。
实际上,从上述权限来看,实际上大唐西洋公司更像是一个海外总督,拥有行政、财政、军事权力等大权。
在李轩的定位之中,大唐西洋公司从来都不仅仅是一家从事海上贸易的普通贸易公司,而是大唐王朝在海外的延伸,殖民急先锋,和大航海时代里的欧洲东印度公司有些类似。
只是它和很多大航海时代的欧洲东印度公司不一样的是,它并没有征税的权力,而行政权力也仅仅是协助。
李轩赋予它的职能,并不是一家经营殖民地的企业,而是一家垄断贸易公司。
它的一大主要经营模式将会是开辟航线,建立贸易站点,掠夺殖民地,然后进行垄断贸易,获取丰厚的利润。
为了避免该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