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有义务无条件服从海军的调遣和指挥,这也是大唐海军为了加强海上实力,补充海军主力战舰不足的一个措施。
而进入大唐沿海港口之前,这些枪炮必须封存,同时严格禁止这些枪炮离开船只,更加别说搬上陆地了。
当然了,离开港口后,这些海贸公司怎么使用这些枪炮,海军部就管不着了,你爱打土著打土著,爱当海盗当海盗!
而陆地上,大唐王朝对枪炮的管理就是更加严格了,没有陆军部或者海军部批准,任何人以及组织,都不得制造、使用枪炮,否则就是谋逆大罪。
这也就是说,民营企业如果想要从事军械业务,也不是不可能,但是必须得到海军部或者陆军部的批准,获得军械业务的经营许可证,这才能够从事这一行业,不然就是非法的。
而目前,大唐王朝里,尚未有任何一家民营资本获得这种许可,除了国企部的下属国营企业外,只有皇室资产下属的皇家武器公司获得了军械业务的许可。
不过皇家武器公司才刚成立,连个工厂都还没有呢!
因为目前大唐王朝的军械生产,目前只有三家公司:华南武器公司、江南武器公司、华北武器公司。
总体上来说,对于军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