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能够制造的,只不过成本太高,产量太小,既然都无法彻底杜绝,还不如自己大批量生产并出口,抢占利润呢,同时还能够挤压周边土著们的新式军械研发以及生产能力。
直接出售火绳枪给他们,比不卖给他们,逼着他们自己研发并大规模生产要好得多!
当然了,燧发枪和长身管的加农炮,甭管是舰炮还是野战炮,还要榴弹,这些军械却是严禁出口的,别说成品了,就算是燧发枪里所用到的弹簧,都是严禁出口。
除外,帝国方面也是严禁钢铁产品的出口,尤其是原料的出口,清一色的杜绝,而成品的出口也只局限于生活用具,而军鞋类产品,每一笔出口的订单都需要经过审核并批准。
至于机械类产品,那就更不用说了,大唐帝国明令禁止,禁制一切可用于工业生产的各类机械出口,包括并不限于蒸汽机、各类机床。
很有意思 的是,就算是采用了弹簧的四轮马车都是处于禁制出口的行列!
而这个出口禁令,不仅仅是外国,同样还包括了帝国海外直辖领地或者殖民地等等。
换句话来说,除了本土,其他地方都不允许!
同时礼部方面也是针对各类学生进行了一定的规定,帝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