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揪了出来,而且更关键的是,这个案件已经是开始逐步上报,并且直接引起了上层的注意,尤其是国企部,已经是对上海码头公司所暴露出来的这种新型犯罪事实保持了极大的关注。
因为他们已经是察觉到了,这种行为可不仅仅是上海码头公司一家的事情,而且有可能发生在所有国企部企业里的犯罪。
但是,这种企业员工通过自有的权限,利用各种合同损害公司利益,然而自身却是没有直接从这种合同交易里获得利益的行为,目前大唐的法律是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限制的,因此很难给他们定罪。
这种情况,肯定是不能持续下去的!
国企部那边,已经是开始对几乎所有的国企部企业都是展开了突击式内部排查,同时联络了巡警部的经济犯罪司进行调查。
如今的法律框架尽管无法对这种行为直接定罪,但是并不是每一个犯罪嫌疑人都能够和上海码头公司的那群人一样,有着如此明确的防范心理的,只要能够找到他们通过这种合同交易里直接或者间接获益,那么就能够直接以侵吞国有资产罪起诉他们。
实际上,这些针对官办企业雇佣的员工,还是比较麻烦一些,倘若是国企部的官员,那么就简单多了,如果有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