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只有一些近海的小船。
这种大环境下,大唐帝国也是相应的改变了该海域商船的武装政策。
普通民营商船,一律不允许配属大口径舰炮等武装,只能是配属中小口径火炮以及火绳枪等自卫武装,而国企部所控股的贸易公司麾下的商船,则是继续准备配属大口径舰炮。
不过上述政策,只局限于跑东洋海域的商船,而跑南洋航线的商船,继续准许配属大口径舰炮,至于印度以及欧洲航线的船只,只有西洋贸易公司的商船了,该公司连舰队都有,更别说什么武装商船了。
这种政策上的变化,也是可以体现出来大唐帝国对武装商船的一些态度了,那就是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官方并不愿意看见普通商船也是配属大量的舰炮,因为哪怕是管控措施再严格,也会很容易出现意外,顶多就是允许他们配属中小口径的舰炮以及轻型武器,让他们拥有一定的自卫能力而已。
总数三十多艘的庞大舰队,从筹备再到出发,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由此也是可见大唐的军事动员能力是有多么的强悍。
当然了,这也是和东洋贸易繁荣,有着大量的大唐商船活跃在这一片海域有关,要不然的话,海军一时半会的也是无法征召到这么多商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