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都穿在他的身上。
“我还帮人活捉过几只霜虫,这事就发生在两周以前。至于食人魔”巴里特看了骑士领主一眼,“不是太多,陆陆续续干掉过有十多只吧。还有差不多数量的森林巨魔。不得不说巨魔这种生物真的不好杀,它们恢复力十分惊人,你通常需要一些火焰或者强酸,来让战斗变的更简单些。”
“还有什么呢?”蛮子冒险者又吃了段血肠,然后用叉子柄敲着脑袋思索,“霜蜘蛛、死刺蜘蛛、骨面斑兽、冬狼、shā shou藤、掘地虫、软泥怪、多头蛇、巨型猫头鹰、血吸甲虫、羽蛇,简直太多了。至于那些叫不上名字的家伙则更多。你们知道,迷雾森林中的许多生物通常并不为外人所知,所以也就没个统一的叫法。”
巴里特不算不知道,一算下来发现死在他剑下的魔兽和怪物的种类居然十分的丰富,“至于豺狼人和地精这种生物,干掉的数量多到记不过来了,但也不需要费心去记,毕竟这些东西并没有什么危险性,并不能算作功绩。”
“谁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格雷格小声嘀咕着。
你可以试试,我只用一只手和一把餐刀,不,是勺子。巴里特在心里想道。但这样的话他没说出口,炫耀自己强大的武力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