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我的大明新帝国 > 第七十四章 商议
过了这些话,众人的话题又回到了刘家事务上来。刘家当初是以毛氏偷汉,按照大明律中第十九大项工乐户及妇人犯罪中的条例对她进行处置的。但是在原条款中,女子奸罪,不过是杖一百,赎金十八贯。刘家处置毛氏,原本就是为了她的家宅和八亩地,怎舍得让毛氏拿出十八贯来,他们可是把那些钱财看做是自己的了。何况,这里面还有隐私,那就是根据以往的案卷来看,毛氏偷汉其实莫须有。毛氏夫死,按照朝廷法度,不到三十,本就应该再嫁。她只是看不上族中为她挑选的浪荡子,自己寻了外村一踏实的鳏夫,就被诬陷沉河,这是完全的草菅人命。关于案件过程,众人很快就根据法令有了明确地重审程序,关键还在于朱瞻基利用这件案子达到什么目的。朱瞻基提出了两点要求,说道:“其一,孤要人人都知道,乡老虽然代表朝廷,却不能断人生死。其二,宗法必须要小于国法。”李庆这个时候抱拳说道:“殿下,臣愿前往林州,审核此案,并让这件案子天下皆知。”朱瞻基却不置可否地笑了起来,说道:“杀鸡焉用牛刀,李侍郎稍安勿躁。”李庆的确有些心急,他被从刑部调往工部,本来就是要去当尚书的,但是因为朱瞻基看不惯吴中这个老好人当刑部尚书,把他又赶回了工部干他的老本行。吴中回去了工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