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官吏,最终出产货物也属于朝廷,在管控上而言对朝廷更容易。
优势与缺点显而易见,当生产可以维持、依然存在市场时,工人旱涝保收;可一旦市场崩盘,宣大收支不抵,则工人得不到工钱,又没有田地能够养活自己,这一切最终报应还是会由朝廷承担。
那是一年上百万两的工钱,就不单单是十几万两白银即可赈住的灾难了。
但广东的情况是不同的,广州府除香山船厂、南洋卫纺织厂、南洋军器局、南洋卫港军器局、南洋卫港船厂五处直属南洋卫的工厂外,余下工厂或大或小不下八百家,皆为商贾有所。
如佛山铁厂,为一百二十炉户铁户合办开厂;新会龙虎船厂,为新会疍户三十七户、沿岸受抢掠一百二十四家渔民、七个道士、三个小说家合办,原名龙虎道君船厂,就在龙虎真君庙旁边,因迷信淫祀,被官府勒令更名。
遍布广州府的工厂大抵如此,或为百姓合办、或为商贾开办、或是赋闲官吏与百姓合力开办,关系错综复杂,又有陈沐全力支持,各类工厂如火如荼地开办起来,而且没有倒闭的风险——大批原材料由各地运来,包括海外,出产产品卖往各地,实在卖不出去的就堆在濠镜,总有一艘大福船能把它们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