涮肉吧,咱得照顾土著,弄别的菜他们整天瞎吃,能吃得惯?”
“那不行你涮肉还得用筷子,刀叉在锅里都使不上劲,筷子是他们一时半会就会的?”
作为西班牙人,约瑟华对学习筷子的难易程度有极大的发言权,他们那边都用刀叉,比岛夷土著文明八千多倍,摆手道:“还是得炒菜吃饭,炒菜最好吃,粤菜,没大米就从西班牙买,那儿种。”
约瑟华以前在吕宋就爱吃米,但那会跟现在不一样,吕宋人吃米饭,但西班牙人吃的是米。
西班牙倒不是美食黑洞,哈布斯堡地大物博,展开欧洲地图到处是飞地,最大的一块飞地叫西班牙。
不拿米当饭是由于种植面积少,他们那边米类似一种配菜,也早在殖民菲律宾时代就用上了瓷盘,很快这种方便装食物的东西就继而风靡,有钱的用瓷盘比锡银盘子有格调、没钱用陶盘也比面包装菜强二百三十倍,
支上口锅炖点汤,撒入菜叶子、蜗牛或鸡肉兔肉之类的东西,再撒上把米捞出来就是一道菜。
但现在约瑟华很喜欢吃米饭,尤其喜欢用勺吃,一舀就是一大口。
他这么一说,别人倒是都心动了,确实让英格兰百姓学用筷子不容易,当然学肯定是要学的,但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