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百万刀,他在乎的是不是有好处,光一个入籍资格可不够,这点必须明确。
话说改换国籍的障碍几乎没有,爸妈那边得知也没什么反应,只说了一句让他自己考虑。
国内对放弃国籍的人相对宽容,并不会在临走之前逮着你给你刮一层皮,这点老美就要狠得多了,走之前请把钱和资产清算,再交层税,十年内每年都要按时报税。
而贝拉那边也没什么问题,先前他有准备好了应对各种问题,谁知道商量的结果很愉快,没有任何分歧,甚至还鼓励他这么做。
大体的意思 就是:放手去做,规避税收没什么丢人的,难道老娘还会因为一个国籍和你闹分手?
唯一的纠结就是自己一旦放弃中国籍加入其它国家,往后再改回来就难了,而且不是一般的难,就好比古代人类想登月的那种究极地狱难度。
最后下定决心干了,华人的身份也算是半个洋大人了,等哪天老子不高兴一闹起来,警察来抓,最起码名义会好听点:保护性控制,而不是逮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