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十年,因此这个速度也不能太慢。
“恩公,你这套衣服穿上顿时英俊不少,都快赶上我了!”
回到制茶坊,陈旭穿上刚从一家成衣店花费四十钱买回来的一套灰白色的细麻布衣,笨手笨脚的将衣带系好,来回扭动身体,虞无涯站在旁边不停夸奖,但明显听的出来他是在夸奖他自己。
因为陈旭还为成年,所以按规定不能束冠,因此头发只能梳理整齐之后用布条扎在脑后,看起来像后世的马尾辫。
鞋子也是麻布凉靴,草棕制作的鞋底,穿起来很轻便,感觉和后世的布鞋差不多。
当陈旭穿戴整齐走出去的时候,站在外间的水轻柔一双美目突然睁大一分,看着这个走出来的少年,忍不住心底咚咚乱跳一阵。
俗话说佛要金装人要衣装。
在水轻柔的印象中,陈旭一直穿的都是那种破破烂烂的邋遢情形,虽然心头有些喜欢,但总感觉有些无法接近,就像一块臭豆腐,明明知道好吃,但形象和味道却又让人避之不及,因此她的心里非常纠结。
但眼下走出来的陈旭,虽然皮肤还是很黑,但已经是一个相貌还算英俊的翩翩少年,与往日情形不可同日而语,因此突然之间,水轻柔惊艳的同时也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