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志想了想:“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意思 是,你也认为,朕当罪己?”
欧阳志沉默片刻:“不当。”
“嗯?”
欧阳志道:“当初杀入交趾,是太子和恩师的安排,可以说是,他们擅做主张。就算有错,那也是太子殿下和恩师的错误。只是臣以为,太子殿下,不应当犯错,否则,天下人会如何看待太子殿下呢?”
欧阳志比之从前,更加老练了。
虽然反应慢了一拍,用的乃是拨号上网。可是他对于朝中的事务,更加的老练,已有了许多独到的见解。
毕竟,作为待诏翰林,几乎所有的文书,都需经过他来过目,一切内阁大臣对奏疏的票拟,他也需要浏览,皇帝的诏书,也往往经过他来誊写,整个朝廷的运转,他都已了然于心,许多具体的事务,怎么处理,会牵涉到哪方面的利益,都在他不断的学习和与皇帝的奏对之中,慢慢熟练。
比如这一次,陛下想要罪己。
可欧阳志反对,反对的理由很简单,皇帝是可以罪己的,但是太子不能罪己。太子还不是皇帝,并没有权威,将来还需克继大统,若还是太子时,就显出太子的错误,难道使天下人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