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埃蒙斯,诺德人,生活在维尔河附近的布尤恩村,我的职业是吟游诗人。
我去过很多地方,足迹几乎遍及整个卡拉迪亚大陆,往年世道好的时候,我只需要一把鲁拉琴,一口袋面包,就能自由自在地游览整个卡拉迪亚大陆。但这几年不行了,上回我经过杰尔喀拉附近的山林时,就遇到了一伙女强盗,我反复说明我只是个吟游诗人,用贵族们嘴里的话来说,我就是个“会弹琴的穷要饭的”,但那伙女强盗没有丝毫的同情心,她们抢走了我的鲁拉琴,搜走了我口袋里可怜的几十个第纳尔,甚至连我的面包都抢走了一半。那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强盗头子,好像叫什么梅尔瓦的,还冲我抛媚眼,说:“你要不要跟我们走,天天给我们弹琴”我当时拒绝了,谁知道落入这伙女强盗手里,等到我的会是多么凄惨的结果。后来,我真的像那个贵族说的那样,唱着歌一路从巴甫伦要饭要回了故乡。
回到布尤恩那天,那个讨厌的杰弗瑞正在帮凯瑟琳挑水,他远远看见了我落魄的身影,隔着半座村庄就喊开了:“嗨,埃蒙斯,我们的大诗人,你回来了,你这几年到哪里发财去了,怎么才想到回来看我们”漂亮的凯瑟琳听到声音,回过头,恰好看见我满身补丁破洞,乞丐一般的装束,她捂着花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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