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后。
道牧死刑台上傲立伟姿,一袭色武士长袍,迎风猎猎,身高八尺,那凌乱发遮住血眼,身上阴冷气息,令人不寒而栗。
骨龄方过十六,已有着同龄人所没有的成熟自若。站在刽子手中,出尘气度,令他鹤立鸡群,养母穆清可谓立下大功。
道牧已不记得一年间,自己挥过几刀,挥落多少人头,多则一天百余次,少则半个月都不见得有一次。
道牧挥刀斩头,干净利落,刀口整齐如镜,一般情况下,不会给死刑犯一丝痛苦,往往头已落地一刻钟才开始渗血,神乎其技的刀技,尽得叔真传。
死刑犯还没押至,道牧血眼漠视围观群众一言一行,细品这世间百态,人情冷暖。他开始喜欢看死刑犯的眼睛,叔说得对,他们眼睛中闪烁光芒令人着迷。
那是对生命的敬畏和渴望,乃至狂热,甚至憎恶。
死刑犯不重样的目光微神情,每每都让道牧微感还活着,似乎挺好。
“犯了何事”每次行刑前,道牧都会问这句话。
死刑犯多已接受将死事实,都会口吐真言,道牧都会细听品味。这个行为与叔大不同,且喜欢以自己的善恶标准,给予对方不同的待遇。对于那些该特殊待遇的恶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