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穿戴整齐后,看着乱哄哄的饭堂——事实上,这里就是费查伦骑士团的大厅,不过,做为大厅的作用,它远远比不上饭堂。
而对于眼前乱哄哄的情形,哈克一点都不讨厌,甚至非常的喜欢。
因为,这让他感到自己,再一次的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那个时候的他,也不过是十五六岁的模样,然后,每一次开饭的时候,也总是这样的迫不及待。
当然了,相较于现在年轻人的‘奔放’,他那个时候可是要收敛了许多。
不过,如果让哈克选择的话,他更加的喜欢这个时候的‘奔放’——看着训练的时候,对他噤如寒蝉,这个时候能够为了一块肉,对他挥拳相向的年轻人,哈克就痛快不已;当然,不是哈克有什么受虐的倾向。
而是,他也可以将自己的拳头砸在对方的脸上,然后,或多或少的也挨上一拳,接着大家再大吼着追逐那些渔翁得利的家伙。
男人的友情,不就是这样建立的吗?
热烈辣喉咙的酒,有力打得自己生疼的拳头,然后一起经历冰天雪地、生死与共。
这样的感情,就和王冠上的宝石一般,璀璨、坚不可摧。
莫名的,哈克的嘴角微微上翘着,一个微笑露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