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关于水的问题,B喝光了第一杯水,而水壶中的水量只够3杯,可最后他杯子里却留有半杯水,并且安眠药的浓度和其他人的有偏差,这里差不多可以推敲出B在第一次喝水时并没有摄入安眠药。”陈琮云淡风轻的解析道。
“证据呢?”一名幽冥成员开口,有所异议。
陈琮一笑:“证据,就是关于药效的问题,既然B喝的那杯浓度较高,而且还先喝了一整杯,他应该比A早倒下才是,可是在D的供词中,A比B早倒下,所以这足以证明B当时喝的第一杯水并没有安眠药。”
说到这里,他特意停顿了一下,见无人提问后,才继续说道:
“那么根据逻辑推理学中的方法,我们可以推敲出整个作案过程,B是在给自己倒水后,再向玻璃水壶中下了安眠药,并且将自己那杯没有安眠药的水喝下。接着A和C又各喝了半杯。后来A药效发挥作用晕过去了,B装晕等待时机,C因为上了厕所后才喝水,所以药效发挥较慢,与D聊天后才倒下。
因为这是一个极其简陋的房间,没有任何娱乐设施,所以D会在百无聊赖中睡去,注意,A是在凌晨3点钟死亡的,作息正常的人没事根本不会熬那么晚,D无聊睡下属于正常范畴。
所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