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终于挨到了晚上六点,林大警花下班回来了,让秦焱惊讶地是,她竟然是跟陈小意一起回来的。
林凌以前是不会做饭的,自从成了秦焱的正牌女友,两个人住在一起,她开始学习做饭。
像她这种生活在优渥环境的大家闺秀,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能为一个男人学习做饭,这本身就是一种难能可贵的事。她的聪明出乎意料,短短时间下来,她做的饭菜味道还真不错。
至少,楼雨晴很喜欢吃她做的饭菜。
不过楼雨晴的经历比较特殊:从小生活在偏远山区,在猪粪堆积的大牢里待过很长时间,她对食物并不是很挑剔。
林凌做饭,陈小意打下手,从她们俩回家之后,就没有给秦焱说话的机会,径直走进厨房。
没多久饭好了,四菜一汤,谈不上色香味俱全,很普通的家常菜。
“凌凌,多吃点。”秦焱夹起最嫩的一块鱼肚给林凌。
“我不喜欢吃鱼。”林凌拒绝,脸上带着笑容,没有半点生气的样子。
“你不是……”
他原本想说‘你不是很喜欢吃鱼吗’,随即又觉得这话说出来有点傻:傻子都能看出来,林凌这么说是为了拒绝,你再强调她喜欢吃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