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晏某是精神病患者,没有表达能力。同时,录音中未提到范鹏,很有可能作假。”
高磊在反驳的同时,死死地盯着马哲,而马哲手里紧紧握着笔,却不能发表意见。
公诉方拿出第三份证据,当时嘉年华酒店老板的笔录。高磊看后又提出质疑,道:“酒店老板又没有进入酒店房间,他如何确认李强实施了犯罪?这只能证明他们一同进入酒店,除此之外无任何说服力。”
范鹏的辩护人也跳了出来,针对录音发表意见,道:“既然录音中未提到范鹏,这充分说明她是有记忆力的,而且是清醒的。所以在发生关系时是自愿的,而不是强迫。”
进入被告方举证环节,李强辩护人请了两名证人到场出庭。一个是晏楠的同学,当天正是她邀请晏楠参加聚会。该女子进来后一直低着头,好像做错事似的,身子晃晃悠悠,双股都在打颤。
法官声音高亢,大喊一声“抬起头来”,吓得女子往后退,要不是法警拦着都快跑出门外去了。
“你叫什么?年龄,职业,与被告关系。”
女子声音低得像蚊子一般,声音颤抖地道:“我叫徐雯雯,24岁,现在在京都大酒店当服务员,我与李强并不认识。”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