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就采集周围的野果来吃。
很多次,王诩差点儿就被那些野果给毒死。也许是老天的眷顾,也许是王诩的药学知识勉强起了点儿作用,他撑着活了下来。
还有很多次,王诩差点儿就被突然出现的巫族人给杀死。也许又是老天眷顾,他被那些把人族看做是自己的人的妖族修士给救了。
不知在路上走了多久,也不知走了多远。不周山变的越来越大,离自己也越来越近了。
也许是这个时代存在于天地之间的灵气太过充裕了,也许是自己在饥不择食的情况下吃过什么天材地宝,渐渐地,王诩觉得自己的身体起了变化。
他看的更远了,一目三四里;他听的更清楚了,能听到山背后的兽吼声。
突然有一天,也许是他吸收的灵气够了,“叮……”的一声,王诩得到了无数穿越人士所必得的东西——金手指。
原来,那柄刺穿他胸膛并刺破笔记本儿电脑的长矛,竟然是混沌至宝造化玉牒,而造化玉牒在吸收了王诩的血液后,与笔记本儿电脑结合,衍生出了一套很像是角色扮演游戏系统的古怪系统。
一边继续向着不周山前进,一边不停的研究着这套突然出现在自己识海中的游戏系统。没多久,王诩就喜极而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