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时空大门 > 正文 第十一章 狼口余生
是一个人,他还带着一大一小两个累赘,这两个人都比猪肉块来得重要,不可能将她们扔“猪肉弹”一样丢出去,而且,他们面对的还是一群凶狠的座狼,这种动物短时间内的奔跑速度和爆发力虽然没有猎豹那么惊人,但耐力却是猎豹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
    狼有时候为了追踪猎物,可以连续好几天不眠不休,直到猎物累得筋疲力尽才群起而攻,将其啃食干净。而且,犬科动物和猫科动物不同,它们进食时远没有捕食时的耐心,往往蜂拥而上,直接从猎物的腹部咬起,将其开肠破肚,掏出内脏,在猎物还没有死掉的时候就开始大快朵颐,瓜分猎物鲜美的血肉。不像猫科动物,至少也要先咬住猎物脖子,将其窒息而死后,才开始慢慢享用,与犬科动物活活分食猎物,弄得血肉横飞的场景相比,显得温情不少。所以,人们对狼群野狗的害怕,还远远胜于对狮子老虎的畏惧。
    达拉左思右想,感到无计可施,只能从靴子里掏出另一柄短剑,递给厉娜,说:“拼了。”自己则一手紧握长剑,一手将娇妮牢牢拉住。不把长剑递给厉娜,他也有所考虑,这个女孩给他的感觉并不可靠,她和自己是完全不一样的人,如果把长剑给她,自己一人单凭短剑如何保全娇妮?不能指望她会在自己对付狼群的时候替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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