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婉约可爱的模样也顿时全没——这真的好吗?
瞬间观察完毕,我也立马制定了作战方案:一、绝对不能让他们合围,否则四面受敌,那就容易出事;二、擒贼先擒王,必须先干掉白面骷髅,而且他不但是领头的身份,他的武器也是最有杀伤力的,所以没有其他二话的他必须先倒下;三、速战速决,迟恐生变。毕竟这是人家的地盘,万一他们还有其他同伙趁机赶来,那我不是陷入没完没了的战斗?再说群狼可杀独虎,我可不敢自大到天下无敌的地步;四、我要冲上去,不能牵连我的爱车——飞牛,在我的眼里,这十来条渣渣的性命也及不上我的飞牛。
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
所以没等他们冲过来围上,我就主动出击,一个箭步而上一拳击中一个小弟的手腕,他吃痛不住铁管“哐当”掉在了地上。而我则乘势给他一个肘子将他撞开,面对的却是白面骷髅的砍刀。
白面骷髅没想到我非但不逃,还敢主动出击,并先声夺人——神速出击、干翻小弟,他奔跑中也兀自吃惊我的速度居然如此之快,等他反应过来我的目标居然是他的时候,正要施展一招力劈华山——你么这刀这大这厚这利的,也不怕把我劈成两半?粉仔的世界正常人真是难懂啊!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