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共就三套衣服,这下没得换了。”
“权十方的外公不是送了你好几套?”那老头儿人不错,可惜他是姓权那小子的亲戚,也令他不起好感。
“那些衣服料子很好,不适合赶路的时候穿。”穿着好衣服走在荒郊野岭,不就等于在脸上写着“快来抢劫”的字样么?
他不屑地冷哼:“几件破衣服,你就宝贝成这样。”哪怕知道权十方已经不是竞争对手了,他心里还是微微泛酸。
就这么几句话的功夫,她的伤口已经止血、结痂,并且还在快速愈合中。她也有所感,心道长天的神力果然厉害,比朝云宗的灵药还要神异得多,那药物还得好几个时辰才能治好她的轻伤。她这想法若让长天知道了,保准会气坏:她居然拿不入流的朝云宗药物与他的神力相比!
“不会留疤吧?”女人一定要保持皮相的完美。
“你血都快流干了,还担心留不留疤?”女人真是另一个世界的生物啊,真心不能理解,不仅是这丫头,以前遇到的各类雌性生物也是。
她很认真道:“当然了,我可不希望未来的相公会心存芥蒂。”
他不会的!这话都已经到了嘴边,又让他给压了回去。“能不能活着走完西行之路都不好说,你还考虑相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