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交待所有犯罪事实。
蒋某两年前加入了以谭勇为首的特大杀人劫车团伙,该团伙一共有五名成员。
主犯,谭勇,四十二岁,绰号:政委。原东山区派出所干警,曾在部队服役三年,精通射击。
得力助手,吴某,与谭某是战友,绰号:司令。有案底,在北方诈骗一百万后特地跑来云州投奔谭某。
赵某,吴某好友,同是北方人。心狠手辣,体格强健。
谭某某,谭勇亲戚,依附谭勇而活,对谭勇言听计从。
蒋某刚入伙时,谭勇跟他上了一节政治课,宣传了这个团伙“劫富济贫,浓缩人生”的精神。蒋某入伙前只是一个偷车贼,因技术精湛被谭勇看上。见昔日抓自己的干警变成了犯罪团伙首脑,蒋某脑子一热答应入伙。
当天,吴某和赵某就带着蒋某出去找乐子。三人去红灯区找了一个小姐,借口吃宵夜将她骗上车。面包车中,吴某用早已准备好的手铐铐住小姐,供蒋某和赵某淫~乐。
事毕,吴某拿出一支七七~式手枪问蒋某,他是选择掐死小姐呢,还是想用枪解决?
蒋某没有杀过人,更不懂如何开枪,但他知道这是入伙前的考验。如果他不杀了这个小姐,吴某和赵某就会杀了他。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