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会。
这里是真正的大都会,繁花似锦,高楼林立,街道上车水马龙,熙来攘往的人群,如潮水涌流。
热闹人群的气息,烘热了整个大都会。
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城市,热闹,朝气,国际上顶级的大城市。
就算是在这里乞讨,都比自杀贫民窟那地方要好,当然这里没有乞讨的人,有的只有路边架着小提琴,吉他,又或者萨克斯,面前放在空着的音械箱子,街头卖艺一般为城市增添着一道道风景线。
这里是一个艺术和科技氛围丰富的城市。
这里的人文明礼貌又耐看,个个都是人才。
说话自信好听。
真是超喜欢这里的。
巴帝站在窗边,看着下面的大都会人流,忽然心中滑稽的想道,感觉到几分有趣。
这里和哥谭的城市不同,哥谭黑暗,阴暗,大都会光明,光辉,近乎两个极端。
似乎整个世界,都是在正义与邪恶,光明和黑暗,秩序和混乱中挣扎。
巴帝眼睛微微眯着,远眺蓝天。
他的身后,莱克斯·卢瑟正在和一个身型胖胖,脸色带着几分红润,显得很富态又有几分被色气浮肿了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