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科幻小说 > 精灵之少年大蛇丸 > 第七十二章 杀一个人判三到十年,杀一只精灵十年起步
    又是这个莫名其妙的词汇。

    在昨日的交谈中,大蛇丸深刻体会到这个词汇的恐怖。

    恐怖到什么地步?

    《精灵联盟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根据稀有度,精灵有一级保护精灵和二级保护精灵。非法捕猎、运输、出售一级保护精灵的,以‘危害濒危野生精灵罪’论处,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致野生保护精灵死亡者,处以死刑并没收全部财产。

    一时冲动杀一个人,会以“激情犯罪”论处,会判三到十年,但是,杀一只保护精灵,却全部都是十年起步。

    那如果杀的不是保护精灵,而是普通的精灵呢?

    也不能杀,按情节轻重,也有可能会坐牢。

    真·人不如精灵。

    大蛇丸觉得这些法律很不可思 议。

    诚然,精灵拥有智慧,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伙伴。

    但是,人类是进化而来的、更加高级的生物。

    不从社会学来说,只从生物学来分析,如果把精灵的命和人类的命同论,那物种进化又有什么意义?

    “这些奇怪的法律都是谁制定的?”大蛇丸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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