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杀人吗?!”
说着,公孙珣竟然当着对方一群执法人员的面握住了刀把。
然而,崔县君也好,周围县中的吏员也好,竟然全都无言以对……因为,对方所言实在正是这年头操蛋的主流价值观!大汉朝讲的就是一个春秋大义,有仇必报,有恩必偿。而且一旦做下这种事情,肯定是要扬名立万的!
实际上,我们的崔县君这时候哪里还看不出来,眼前这个姓公孙的小子,说不定还真想借此扬名呢!想想也是,如果案情没有什么波折,那对这小子也没什么坏处,反正不过是跟着走一趟而已,还能掉块肉?
可要是有机会,人家凭什么不在这河北捞点名声再走?
但是,事情没那么简单的。
话说,昨天来人到县中深夜报案时,已经大致的介绍了一下案情,而这位南和县崔县令虽然来不及查案,但心里却已经对这个案子有了些个人的大致看法……死人的是马老公马大户家,分明就是攀上了宦官阉人的爪牙才得以刚刚起势的一户乡巴佬豪强。所以说,有些事情闭上眼睛也能猜到,估计就这家人欺压乡里时有些不择手段,又恰好遇到了贾超这种刀尖上舔血的悍卒,这才惹上了祸事。
而既然案子跟阉人爪牙为祸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