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护国公 > 第二六九章 妖孽
。理论上这些不列入民籍的无权拥有任何固定资产,包括原有的土地和房产全部没收,纳入皇庄体系管理,不过房屋可以赐居,但他们没有所有权。实际上也不仅仅是他们这些,新的人口普查后,所有民籍的全部重新登记造册,包括奴仆和过去的贱籍统统归入民籍,而不属于民籍的也就无权拥有固定资产。

    不是民当然就无权有固定资产。

    不论是这些出家人,还是外国到大明居住做生意的,统统都无权拥有大明境内的任何固定资产。

    土地,房屋都如此。

    至于衣食可以自己租种皇田,但租重一些,毕竟皇庄是要服兵役,他们不服兵役就得多交租。而别人的布施可以,不过得交税,布施被定义为商业行为,信徒向受信者买护佑,这是一种商业行为必须交税,目前税率暂定为百分之八十,也就是说百分之八十必须得交给税务司。

    监寺不负责收税。

    监寺只负责监督其是否遵守清规戒律,有不遵者可杖责,至于犯刑率者移交官府法办。

    至于道观……

    那个不在这个范围。

    因为道士也在民籍,既然昊天上帝为尊,大明全民信奉昊天上帝,那道士被定义为研究昊天上帝教化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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