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于此,刘清泰连忙回信,表示清廷对此一无所知,很可能是由于消息滞后而导致的不必要的冲突。为此,刘清泰表示可以从福建的各府县抽调些粮饷用以弥补郑成功所部的损失,更是为了体现清廷在招抚一事上的诚意,希望这桩突发事件不会影响到双方的关系云云。
刘清泰是浙闽总督,这点儿权限还是有的。于是乎,正在准备或是已经拔营回返的明军舰队迅速的接到了各县对于征粮征饷的认可,但是交卸的地点不复在县城外,而是要到海边,临近明军舰队的地方,否则明军觉得这样不安全。
还是福清县,知县接到刘清泰和佟国器的指示,只得从县里面的库房里挪了约莫总计价值一万两的白银和粮食,送到了龙江出海口那里进行交卸。
镇东卫城就在龙江出海口的北岸,于是双方的交卸地点就在确定在了南岸。知县自然是不会亲至的,来的是本县的一个典吏。典吏硬着头皮押运着货物送抵,明军这边的接收人是郑成功麾下的督饷都督黄恺,后者派人点过了粮饷,吩咐装船,同时拿出了一份提前写好用印,但是留有了空白处的公文,在上面将清点的数字写罢,便交给了那典吏。
“这个,交给你们县尊,上面盖了海澄公的私印,尔等可以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