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运往任何货物,甚至连小船、片板也不准开往马尼拉。
然而,我担心仍有一些在大员的人或由踏出来大员者请求阁下准其赴马尼拉,或赴马尼拉附近地方,即特肯富、可克泊、澎吉、西兰、倍根等地。为此特恳请阁下不准其申请,没收其帆船及货物,并请阁下考虑给予适当处罚,不准其违反禁令。
因我对马尼拉人甚为愤怒,深信阁下也有同感……与我亲善之人仍可友好相处。阁下与我同心同德,互相帮助,亲同手足。倘若阁下准许商民同上书地方来往贸易,我则视之为阁下不听忠告,亦即阁下不愿一如既往维持互相之亲密友谊。然而由于彼此间建立多年之亲密友谊,我不相信阁下会准许商民前往贸易。
我真诚坦率告诉阁下上书意见,盼望阁下答复。”
书信的措辞,看似非常亲密,实则是满目的外交辞令。郑成功向荷兰在台湾的当局只是说明了一个观点,那就是马尼拉的西班牙人欺人太甚,所以他要给他们长长记性。而对荷兰人这边,只是希望荷兰人能够与其达成一致,一起对西班牙人展开禁航行动。
这封书信,乃是郑成功与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之间的往来信函中的一封。原本的历史上是公元1655年8月17日送到当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