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了四个小时左右,方睿从床上爬起来,此时晨曦初露,天色还有些昏暗。
跟坐在车里的史密斯打了一个招呼,方睿让他回去补一觉,自己则在院子里开始锻炼。
昨晚的战斗中,自动手枪射速占据了极大优势,但是问题也很明显,就是子弹消耗的太快。
当时只是环境所限,否则方睿还是喜欢单点射击的方式,只要能够保证精准度,对付没有护甲的敌人绝对没有问题。
同时他也发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匪徒的装备虽然落后,但是在特殊的射击技巧配合下,射速同样让人震撼。
当时若不是方睿躲得快,身上又有防弹衣的话,估计早就被打成了马蜂窝。
练习了将近一个小时,杰克从屋子里走出来,跟随着方睿一起训练。
又等了一段时间,天色大亮,酒馆里的员工也陆续到来。
今天就是酒馆正式营业的日子,方睿知道可能人不多,但是依旧带着几分期待。
简单的吃过早饭,酒馆开门营业,没过多久便有客人登门。
方睿扫了一眼,原来是以前见过的酒客。
因为这两天酒馆装修,他们没了喝酒的去处,早就等得有些不耐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