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签署十年以上的卖身契合约,而且在收入分成方面也要接受公司的盘剥。
更惨的是,很多时候,还要被公司强迫做些不愿意做的事,比如去陪酒、陪吃饭,零酬劳的参加一些活动等等。
前世,亚视的演员就曾经向媒体吐糟说,表面是被公司安排去内地走秀,其实却是参加富豪饭局。
tvb的艺人也诉苦说,公司经常要他们参加一些商业活动,帮忙做宣传,但通常都没有人工,连服装都需要自备。
如果在好莱坞的话,像这种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再牛的电影公司,再牛的经纪公司,也不能够强迫艺人做ta不愿意做的事。否则,被演员公司起诉、封杀,可不是好玩的。
也因此在美國发展,福利待遇是要优于香港的。所以世界各地的很多演员削尖脑袋,也要去好莱坞发展。
……
当然,这也不是说好莱坞就是一片光明,没有黑暗。
事实上,好莱坞的黑暗之处一点也不少。比如好莱坞也有潜規则,甚至都已经是半公开的规则;比如好莱坞也盛行走后门,谁的背景厚谁就受力捧。好莱坞的黄賭毒,更是要比香港泛滥的多得多。但总体而言,它的制度还是比较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