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点九美元,十二首歌曲和一千五百首歌曲,差距超过一百倍。对于用户来说是划算了,但是对于唱片公司而言,却是大大的不划算了。
因此唱片公司只要会算账,就不会同意把唱片搬上网的。
事实上,前世,唱片公司也一度拒绝互联网。
九八年的时候,肖恩·范宁创办了音乐分享网站napster,利用p2p技术分享大家所购买的唱片。
在巅峰时期,napster的用户多达八千万,让年轻的肖恩·范宁成了知名的创业人。
但napster的成功却是唱片公司的噩梦,因为人们免费分享他们购买的唱片,所有napster用户都可以免费下载这些音乐,这使得唱片公司收入锐减,两年之内就损失了六十亿美元。因此他们最终将napster告上珐庭,要求它删除未经授权的盗坂音乐。
一旦napster删除这些音乐,那么这家网站基本就没用了,因为它上面存放的音乐几乎都是盗坂。
所以当时,肖恩·范宁希望跟唱片公司们和解,请求得到他们的正版音乐授权。如此一来,napster可以继续存活。而八千多万的用户,也可以给这些唱片公司创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