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的盈利,避免它过度调涨电价而影响民生,因此与港电签订了管制计划协议,约定港电的准许盈利水平为固定资产平均净值的百分之八。
虽然这份管制协议并不是专营协议,原则上是允许第三家配电公司进入市场的。但是,事急马行田,有没有用也得试一下。
……
李家诚和嘉道理随后以这份管制协议入禀珐院,要求港府履行协议,驳回夏天创办第三家电力公司的申请。
因为这份管制协议不是专营协议,效力并不够,所以为了让官司更有胜算,李家诚、嘉道理不惜聘请顶级大律师来打这堂官司。
同时,他们也很后悔,当初没有跟港英政府签订专营协议。现在留出空洞,让夏天能够翻盘,实在是太失策了。不过当时他们也没想到夏天居然会打电力公司的主意,因此全无防范,实在懊恼。
因为不是这起案子的直接被告,所以夏天面对的压力小了很多,不过他并没有坐山观虎斗,而是积极地帮港府应诉,提供相关的文件、协议、资料等等。
他明白,李家诚打这场官司,其实目的不是为了赢,就是单纯为了拖时间而已。因为他只凭手上那份管制协议书,根本也不可能赢。
他跟港府打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