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曾凡志九二年时一幅作品卖两千元人民币都心虚,到零二年的时候他的作品已经是数百万美元;张小刚当年一幅作品两万美元,几年之后再想买不花百万美元,根本想都不要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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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做局的具体方式是,艺术品公司会先选一批有个性的画家,画得好与不好还在其次,关键是要与众不同,要特立独行,要有自己的风格。
以十万到二十万不等的价格,跟他们签订三年的创作协议,每年创作四十张画,三年就是一百二十张,总支出在一千万到两千万人民币左右。
之后,艺术品公司就开始搞营销,首先就是带这些作品去参展,并请各路专家学者一通吹捧,先打响一定的知名度。
这种做法,跟营销明星没有什么两样。在资本的吹捧之下,就算演技为零,整容出身的艺人,照样能成为万人追捧的大明星,就更不要说那些“艺术家”了。
等这些艺术家和他的作品有了一定名气之后,再上拍卖行,自卖自买将它们炒成高价。原本十万人民币购买的作品,可以轻而易举的抬到百万。因为黄金有价,艺术品无价,所以虽然价格炒得凶,但也不会遭受太大的质疑。
之后,再来几次拍卖,价格越炒越高,由百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