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敢谏之鼓”便是鸣冤鼓的前身,《帝王纪》记载,这“敢谏之鼓”乃是尧帝所立。
而第三种说法则是民间所传,说的是大汉皇帝刘邦开国不久,皇帝侄儿调戏京城女子苏小娥,结果被人当街刺死。
随后杀人者被抓捕入狱治罪。苏小娥为救恩公,又因只是白身不能得见官吏,便想到一法。和同伴两人,一人身系小鼓,一人手持小锣,便就皇宫外敲锣打鼓喊冤。终于得刘邦接见,救出了恩公。而刘邦得了这个提示,遂推出了鸣冤鼓。
而无论哪种说法,到了真正实施的时候,除了开始的时候还能执行,慢慢的随着时间的变迁,都将化为一种形式。
鸣冤鼓亦然。
官场潜规则,若有冤屈事,又或告状之人,可使人作讼文,而后呈递官府。官府有专人接收这种讼纸,然后递进衙里。一般都是先交由官员的幕僚过目了解情况,然后再汇报上官。由上官决定,是否要公开审理。
而古时衙门审理案件,其实大多都不是在正堂,而是在偏厅处理。这种方式的好处,便是给予审理官员留下进退的余地。
除非是官员觉得需要通过某一案件,宣扬某种立场或立威时,便是常说的那种升堂问案了。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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