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蹦出一条大鱼,好死不死的竟落与舟中,被几个家人捕获。
家人们大喜,想着如此吉兆,回去献给老爷定能让老爷高兴,兴许就免了一顿责罚。
于是便将鱼置于舱底开始返回。然而将将要临岸时,忽逢巡检司的捕吏驾舟巡逻。见这小舟不大,上面也没什么货物,但却吃水颇深,顿时便怀疑其中有蹊跷,遂拦下查察。
这一查,却是查出了惊悚的一幕。伍家几个下人一再声称没有什么违禁的货物,船上除了人之外,唯有在河中捕到的一条大鱼,就放在船舱底下。
但等到捕吏带人打开船舱时,却哪里有什么大鱼?在水中一番捞取,却是捞上来一条人的大腿来。
所有人都吓坏了。捕吏不敢怠慢,将所有人连带整艘船都押回县衙审问。
这个时代的问案,可没有什么文明一说,几句话不招,立时就是大刑伺候。三木之下,几个家人早半条命去了,只得招认,自承杀人分尸之罪。
再问尸其他部分,几人哪里招认的出?无奈之下,只得胡乱指认,其中一人竟说埋尸处就在伍家后院。却是因为曾见自家表少爷在某个夜晚时,于后院埋过什么东西。
县太爷当即派人冲进伍家,在那家人的指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