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发生,比如为朝廷立下开疆拓土的大功,又或者作出影响国运的大功劳后,由皇帝会同所有大臣议后认同,认为必须以打破常规的规制来彰显其功的,才会有那种情形发生。而那种情形,也大都是皇帝本人亲自出面,抑或由太子或是皇子代表出面的。
然而,以当朝重臣而领这种,却是从所未闻。更不要说,李东阳这个举动,明显没经过朝议,更没有得到皇帝的旨意许可。那么,他这么做的举动,里面的意味可就耐人寻味的深了。
当然,你要说是人家私人关系好,自愿去接朋友怎么了。呵呵,私下关系好,自愿去接当然可以。但是既然是以私人关系出现,那你就不应该穿官服啊。
官服,绝不是如后世的制服可比。那是必须有固定的场合,才会穿着的。古时礼法森严,无论衣、食、住、行,方方面面都有着极严格的规制。不到一定的等阶,一定的社会地位,但凡触及了,便是谮越之罪。
谮越之罪,重者可是够的上掉脑袋的!
而李东阳在这个时刻,身穿官服出现在城外迎接的队伍前,那便等若是明示所有人,他代表的不仅仅是他自己,更是大明的内阁辅臣、当朝大学士!
这,已然是妥妥的逾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