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修真小说 > 道门法则 > 第三十五章 定罪
    嘉靖二十年六月下旬,川省龙安府爆出大案,无极院监院董致坤被西真武宫收押,同时收押的还有董致坤几名亲族、关系往来密切的商贾,以及无极院账房、方主等总计一十三人。

    经过西真武宫为期近月的审讯,最终查实,董致坤一案共涉及贪污院产、亏空收益、强买强卖、收受重贿等罪名,给无极院造成的损失折银近三万两,其中,董致坤本人获利达到一万六千七百余两。

    七月三日,董致坤在西真武宫方堂监押房中畏罪自缢,此案移交龙安府继续审理结案,涉案人等分别处以斩首、流三千里等罪刑,相关人员家产全部抄没,一半上交西真武宫,一半填补无极院亏空。

    蒋致恒被处斩,其家人却被赵然接到了君山安置,免于颠沛流离,这是蒋致恒答允出堂反证的条件,赵然遵守承诺,照顾蒋氏一家十三口。

    至于董致坤勾结贼匪祸害君山一事,经西真武宫详细审讯,查无实据,被定为诬告,按大明律,杖八十,流奴儿干都司充军三年。

    事后,关二找到金久,他有很多不解之处,需要金久这位刑名世家出身的子弟解惑。

    “经主,此案审得当真奇哉怪也,我怎么想都想不明白。”

    金久一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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