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修真小说 > 道门法则 > 第八十三章 再启青苗钱
。”

    “说吧。”

    “方丈在君山地区施行的青苗钱制度,是用君山地区承包的两万多亩田地的出息为本,实际上相当于方丈在用自家的银子贴补农户。是不是?”

    赵然点头:“的确是。”

    目前谷阳县并行两套青苗钱制度,一套是官府运行的青苗钱制度,朝廷核定的年息为四厘。年息虽低,但农户们是借不到的,钱都被缙绅和富商们以高息借走了。缙绅和富商们把青苗钱借走后,反过来以三成乃至更高的利率转贷给农户,其间的差价和县衙、道院平分。这就是现行青苗钱最大的问题所在。

    另外一套就是赵然的“慈善金”,名为“慈善金”,实则依旧是青苗钱。赵然同样是从县衙中借贷一笔高息青苗钱,但只以八厘的年息借给农户,每年结算时,中间一成二厘的差价,则由赵然自掏腰包。

    因为赵然的横加插手,顿时令整个谷阳县的青苗钱体制恢复了本色,农户们有了可以借“便宜钱”的渠道,哪里还会再去借“贵钱”?

    谷阳县的缙绅和富商们贷不出去“贵钱”,自然不会去向县衙“借”青苗钱,县衙的青苗钱便剩了下来,赵然就可以“借”更多的青苗钱。

    因此,赵然等于从阖县缙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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