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怎么能穿超短裙?
未婚同居是一种罪行!
孩子应该和父母住在一起,不听父母话的就是畜生。
家族的长老尊长比法律更有人情,宗族一定不能拆散……
说这些话的人,不是那些农夫愚民,而是一个个德高望重,清廉自守的,一百多年前的帝国精英,他们顽固的坚持着自己的理念,当然也不是不可以改变,但是要多长时间,十年,二十年?
一位男子,喜欢上了一个寡妇,就算会影响他光辉的前途,就算是对方有三个孩子他也不嫌弃,想办法讨小孩子们的好感,温和的面对着别人的质疑,和爱人相约一定坚持下去,但他们的婚事却被双方的家族挡住,男方的父母一哭二闹三上吊,寡妇的夫家各种软硬手段,而且用夫家的话说,现在时代进步了,不然我们直接弄死你!
在一百年前,弄死他是合法的,再往前一百年前,寡妇可以直接被浸猪笼。
类似的事情不少,用魔师王欢的话说,是不是他们的结合必须要经过父母、宗族长老、亲朋好友乃至所有人同意才能算数?
这本来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两个人领个证,吃个饭,快快乐乐的在一起,只要对方人品没有问题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