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什么叫疼痛。
是他,帮助自己取了痛觉。
是他,让自己感受到了喜悦。
是他,替自己取了所有的感觉。
他是第二个承认自己是人类的人,第一个是母亲,也是家里唯一不会叫自己怪物的人。
他说,既然对那个家没有感觉,不如跟我走。
他说,你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存在。
他说,我希望得到你的力量。
他说,成为我的家人吧。
这是自己第一次被需要。
这是自己第一次明白“家人”与其他人之间分量上的差异。
没有什么好犹豫的,更没有什么好留恋的。既然他能够给自己痛苦/愉悦,既然他需要自己,自己就该去到她的身边。
奇葩的理由,却是最纯粹的想法。
轻率的决定,却是最真切的希望。
即使前方是地狱,她也不会有丝毫踌躇能感觉到地狱,总比没有感觉要好得多。就算要后悔,也是以后的事。
怀抱着这样的情绪,她跟着只见过几次面的男人走了,去了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住宅。
不过有两点她错了,错的很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