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随身藏得最好的一瓶好酒,打开瓶盖平缓的倒在地上,“但现在你们可以休息了,特批喝上一杯吧。”
“你们的队长我啊,真的真的对不起你们啊,本来打算找回德鲁伊后,就在这里谋份差事,天天给你们扫扫墓,陪你们唠唠嗑,过下半辈子的。不过我啊,遇见了一个奇怪的小子,他很了不起的,比我们遇见的任何领导都要了不起,他的脑子很好,而且能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你们的队长我啊,说不过他,被他说服了,所以打算啊,既然还活着,就陪他再疯一段时间吧,老哥们,又要让你们在那边等我一段时间了,关于我的位置我都买好了,就在你们的墓室正中间,给我自己留着的,等我死了,就真的可以团聚了。”
就在这时,一个皮鞋踏地的脚步声传来,羿方的耳朵就像他的眼睛一样灵敏,不回头,也知道来人是谁。
“今天是星期天吗?”
说话的是一个留着短发短须的男人,他身材挺拔,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犹如中世纪的欧洲绅士,手中还握着一只黑色的文明棍,另一只宽大的手中捧着一大束的菊花。
这种非人工塑料造得花都可以贵如奢侈品了,但眼前的男人却保证每月都会送上一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