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明显,小黑后腿一抬,轻轻松松的躲了过去,同时手上的狗爪在那罗多名犬的面上划出四道血痕,自己颇为优雅的舔了舔爪上的血迹,一副沉稳的模样,小有占优也不忘乎所以。
它这是学着项央,正所谓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狗,有样学样罢了。
“好一派高手风范,这要是有个什么高狗榜,此狗怕是能入绝世之列。”
一个扛着大刀的汉子哈哈大笑道,眸子则在闪烁不停。
他是外郡流窜的一个逃犯,杀人不多,但喜欢抢劫,这狗如此聪颖有范,实在勾动他的心思,琢磨着要是能将之劫走,转手卖给什么达官贵人之类的,不但能得一笔不菲的银两,说不定还能谋个出身。
干无本买卖到底不是长久之计,眼下年富力强,但别说七老八十了还在山上劫掠道。
真要是白发苍苍了,还颤颤悠悠,拄着大刀喊上一句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的口号,怕是会让人笑掉大牙。
如此心思的有不少,项央不知道有多少心怀叵测之人看上了小黑,只是摇摇头,刚刚那一击,小黑满可以将那形似藏獒的猛犬脑颅给拍碎,却选择留手,也不知打了什么心思。
下一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