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随意放在的随身携带的小提包里,有时候就直接放在裤子里的口袋里,她买的这支录音笔就像是一支钢笔,不注意看根本辨别不出来,有一次掉出来的时候,现场的人都以为是钢笔,压根没有一人注意,这也让林虹越来越大意,没想到今天会在陈兴身上栽了跟头,偷鸡不成蚀把米。
要说林虹这么做有没有什么恶意,那还真不能说林虹事先有害陈兴的想法,她这样做无非是为了想给自己一点保命的资本,郑光福巧取豪夺,空手套白狼,利用暴力血腥的手段进行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她又何尝不是利用权力的保驾护航快速的积累了一些钱财,没有李浩成的庇护,就没有她的今天,如果不是通过李浩成利用政府资源的优势快速发家,林虹不可能短短几年就积累了一两亿的财富。
所以从本质上说,林虹和郑光福是没有区别的,两人都干着罪恶的勾当,唯一的区别的是郑光福早期采取的手段过于的暴力,至于郑光福的很多勾当都见不得光,她不不例外,她那个投资咨询公司同样是披着光鲜的外衣进行着违法犯罪的勾当,这也让林虹一直没有什么安全感。
林虹急需要有自己的产业,让自己成为一名真正的实业家,而不是靠着那家只能算是皮包公司的投资咨询公司继续积累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