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是一名流窜作案的惯犯,当过兵,拥有丰富的反侦察经验,来去如风,而且非常善于伪装,之前在全国好几个大城市都犯了案,但银行摄像头也仅拍摄到了他的模糊影像,根本无法锁定犯罪嫌疑人,各地警方出动了上千警力对他围追堵截,都没能把罪犯抓住。
这个案子也被全国公安系统视为奇耻大辱,被公安部列为当年头号挂牌督办案件,案发后公安部和西山省委都下了死命令,限期七天破案,当时没有一个人不说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只有邱威信心满满,他分析罪犯多次做案,都有向警方挑衅的行为,就判断罪犯一定十分自大,不会像一般犯罪分子一样作案后立刻向远方逃逸,而会在附近就地潜伏下来。
而罪犯年纪不大,应该有上网获取案件进展信息的习惯,就力排众议,没有像常规一样将大量警力布置在汽车站、火车站等场所,而是一方面对外发布虚假信息,称警方判断犯罪分子已经外逃,正准备派警力跨省追逃,以麻痹罪犯,另一方面却加派警力对作案现场附近的出租屋、网吧等场所进行暗查,调取附近网吧的监控录像,最后果然在附近一个网吧把罪犯抓获了,从案发到抓捕仅用了五十六小时。
另一个原因是邱威脾气火爆,像霹雳火一样,行事也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