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望成为当红作家的梦想破灭了!
没关系,他会写歌!
大一那年,通过室友的联系,找了一家音乐制作公司,谈判过程很激烈,基本如下:
‘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安慰爱哭的你?’
“五百块!”
“…怎么才五百块?”
“现在谁还听民谣?rap、hip hop才是王道,拿了你的歌,我得联系一两个当红歌手吧,得打广告吧,投资太大,划不来!”
“…我们要尊重原创啊,这是我亲自写的…”
“三百块!”
“刚才不还五百嘛?”
“…成交!”
卧槽,被套路了?
没关系,就当是天命主角必须要经历的反派凌辱。
哼哼,等《同桌的你》风靡全中国,到时候你再找我,一定开价5万块!
狠狠打脸!
唉,白小飞根本不明白,所谓的流行音乐,就是一种大众通俗音乐审美的意思,全世界都流行快节奏的歌,你偏偏整一首民谣,怎么,想挑战大众?
再说了,文化底蕴不一样,你凭什么要求原时空流行的东西,在这个时空也可以畅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