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愿意!
……
必须要说一下发行方那个和制作方之间的关系。
制片方有权决定拍摄影片的一切事务,包括投拍什么样的剧本,聘请导演、摄影师、演员和派出影片监制代表它管理摄制资金,审核拍摄经费并控制拍片的全过程。
发行方去做拷贝、申请密钥、排档期、把拷贝寄发影院、做宣传、购买广告、谈判分帐比例、跟院线签合同等等…
最后片子卖完了,投资方应得部分里面,分一部分给发行方作为代理费。
很多票房惨败,发行方只要不是投资方,基本上是稳赚!
发行方赚钱不是根据票房多少分账的,人家要先拿到钱,然后才会帮着发行!
永盛影业当然具备发行能力!
国内的电影行业尚处在莽荒时期,跟好莱坞不太一样。
整个好莱坞,具备非发行能力的就只有那几家公司而已。
所以,梦工厂那么吊照样被玩废了…
所谓的具备发行能力,就是有能力让院线给你排片的意思。
这玩意是一部一部作品累积下来的。
阿狸这么吊,做出来的电影还是得联合发行,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