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后,才体会到幸福是什么,千辛万苦地放弃了商业间谍的身份,就是为了能够和他平淡地厮守一生。为何要让我穿越而来?
那三个骑骆驼的见我,即刻神色大喜,其中一个露出凶光的男子挥刀指向我,大笑:“送上门的银子,兄弟们,咱们不要白不要。”他粗壮到相扑运动员都会汗颜的程度,满脸横肉,挤得小眼成逢,看样子定是为首的。
“这小女娃看起来脏兮兮的,眼睛倒是漂亮的很,洗干净了定能卖个好价钱。”另一边的男人兽皮披在身上,光着半个膀子,袍子搭在腰间,托腮打量着我,眼光中流露出贪婪。
小女娃?我已经二十四岁了,他们的眼睛瞎了吧!没工夫理睬他们的话,谨慎地打量驾着骆驼的三个人,为首的粗壮凶悍,一看就不好对付。旁边的两个即便蒙着脸,那双眼睛也透露出残忍和无情。
“这小女娃是不是傻子?怎么不害怕咱们兄弟?”第三个男人模样慎人,右眼的眼眶里空空洞洞只有一个大窟窿,谨慎地提醒为首,“若是傻子,卖不了多少钱还要搭上干粮和水,不值!”
“傻子也不怕,弗洛城的城主只管小娃的容貌,他玩过一次就杀了的,是男是女是疯是傻都没所谓。若她真傻,咱们就权当送个人情给城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