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的案子。
被害人裤子被撕开,脖颈有很深的掐痕。案犯陈瑜,家住云黄区城西街木器厂宿舍。
陈瑜当晚被抓获,本人供认不讳,承认欲强奸时因紧张**在裤子里,因怕对方喊叫掐住女方的脖子,发现没有动静慌忙逃跑。
在其内裤查获精斑,当晚县医院鉴定,血型与本人的血型一致。
现场即石见穿家的后门附近有陈瑜的脚印,陈瑜鞋子上的沾的泥土,与石见穿家后院的泥土是一致的。
陈瑜从石见穿家出来,被在战英家店里玩耍的叶巍、战英看见,案发后,叶巍与战英举报了陈瑜。
还有一个证人是邮电局的邮递员陈建,那天晚上骑自行车从梅潭镇回来,也看见陈瑜从石见穿家后门那一带跑出来。
看来,证据确凿,量刑合理,可是翻到最后,是临刑的最后留言,陈瑜说:“我是冤枉的。”
高翔过去问中年女子:“请问,这个案子的办案人员现在有谁在吗?”
“这么久了,恐怕都不在了吧,换了多少人了,我看看,”女子看了看判决书,说:“审判员闫品义,前些年辞职出国,去美国了。”
高翔和石都进叹了一声,却听女子笑着,说:“但